一、离婚后债务如何妥善处理

离婚后财产分割中借款纠纷处理指南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资金,应视为共同债务。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需对婚姻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进行合理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通过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共同债务分割问题可纳入离婚诉讼范畴。即便离婚后,若共同债务问题未彻底解决,仍可诉诸法院。但需证明之前的债务分割协议无效,否则将无法重新裁决。

2、法律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个人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通常不视为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

二、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维持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具体认定可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婚姻期间,以夫妻名义承担的债务。婚姻期间,夫妻为维持正常家庭生活、家庭支出所负的债务,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为日常共同生活购买必需品、购房、装修共同住房等所负债务。

2、一方婚前个人债务,但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原则上,婚前个人债务应视为个人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则应视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例如,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房产等财物,若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且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则购房债务应视为共同债务。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证明责任应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3、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通常按共同债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