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颁布了一项新规定——《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80万元,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市民,最低首付款比例定为20%。以下为详细解读:

重磅!重庆住房公积金政策全面优化调整助力民生

向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者以及各委托银行、分中心、办事处、科室发出通知:

本次调整旨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更好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经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以下调整:

1. 贷款额度提升: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增至8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则由100万元增至120万元;对于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增至10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120万元增至160万元。

2. 首付款比例降低: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者,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3. 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放宽: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现行政策,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之前已签订的相关合同将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如有其他规定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同时,针对市民关注的几个问题,我们也做了解答:为何出台此政策?政策调整后,贷款额度和首付款比例有何变化?灵活就业人员的贷款政策有哪些调整?这些调整旨在更好地支持新市民、青年及多子女家庭,降低贷款成本,提升购房能力。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