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览

成立于1956年的广州体育学院,坐落于广州市天河区,毗邻广州火车东站和天河体育中心,环境宜人。作为新中国最早成立的体育院校之一,学院隶属于广东省人民,并于2008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并招收外国留学生。现有学生近8000人,是一所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含体育学全部二级学科硕士点)和医学门类的运动医学硕士点的大学。学院与上海体育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生,是国家体育总局多个运动项目的高、中、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单位,并具有一级裁判员、一级运动员审批权。

2013年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及报名指南

学院现有教职工578人,专任教师394人,高级职称181人。学院与美、澳、芬、英、葡、韩、法、越等国家和地区的12所高校建立了密切的教育与学术交流合作关系,并聘请了50多位中外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

学院设有体育教育系、运动训练系、武术系、体育艺术系、休闲体育与管理系、运动与健康系、体育新闻与传播系、研究生部、继续教育部、社会科学部、大学外语部等11个教学系部。现有5个学科门类共14个本科专业,其中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3个专业是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名牌专业,新闻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等3个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休闲体育专业是广东省重点专业。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广东省重点学科。

学院拥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项目研究中心”等11个国家及省级科研训练基地(中心);拥有多个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和省级实验教学、技能训练中心。

学院历来重视体育竞技,新中国第一位世界冠军容国团是我院首届校友;戚烈云、陈肖霞、冼东妹、杨维、张洁雯、谢杏芳、傅海峰等奥运冠军、世界冠军是我院的优秀毕业生;学院健美操队和体育舞蹈队多次代表中国参加世界比赛,取得优异成绩;我院连续多届获得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金牌、奖牌、团体总分三个第一。

学院教学、训练、科研条件及生活服务设施先进、配套齐全。拥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图书馆、科学馆、实验中心、室内田径训练馆、体育馆、网球馆、恒温游泳馆等教学训练场馆。设有康复中心、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学实验中心(体育科学研究所)。目前,图书馆新馆馆舍20552㎡,馆藏文献46万余册。

“十二五”期间,学院将继续秉承“德厚学博、文精武杰”的校训,发扬“行胜于言、止于至善,自强不息、拼搏奉献”的广体精神,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体育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招生与录取

(一)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简称“普招”)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还必须参加体育术科考试,报考艺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面试。

普招文理科类专业有:经济学(体育经济)、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新闻学(体育新闻)、运动康复等。

普招体育类专业有:经济学(体育经济)、特殊教育(师范)、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师范)、休闲体育(高尔夫、康乐体育)、新闻学(体育新闻)、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等。

普招艺术类(音乐类)专业有: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主播)、舞蹈学(模特)、舞蹈表演(流行舞蹈、体育舞蹈)等。

“普招”专业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办法报考,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要求,由我院实行网上录取。详情请登陆广州体育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gtedu.gipe.edu.cn/recruit)查询。

(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称“单招”)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体育专项考试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1.报考须知

(1)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要求执行)。

广东省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其他省如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的按所在省招办的具体要求。

(2)报名方法

考生于2013年3月10日至3月25日登录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gtedu.gipe.edu.cn/recruit/)预报名,提交相关信息。(预报名需上传彩色电子照片,照片为jpg格式,像素宽度120、高度160,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考生录入个人资料信息后,打印本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报名表》;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还须填写《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并按表格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签字盖章。

考生登录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jsdj.sport.gov.cn)“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打印本人详细信息。如系统中查询不到相关数据的考生必须通过我院单招报名系统打印《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并按表格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签字盖章。

完成上述有效报名后,考生必须于2013年3月30日(8:30-17:00)至3月31日(8:30-16:00)带齐《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报名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打印的本人详细信息或《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及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广州体育学院综合训练馆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A、户口簿;B、身份证;C、户口所在地高考准考证或加盖当地招生办公章的考生号证明;D、运动员等级和相关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E、获奖成绩(奖状)。

以上核实后,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退回,其它件存查。

(3)注意事项

考生报考专项原则上须与运动员等级或相关比赛成绩证明的项目相符。

一般考生原则上不采取集体确认或委托确认的方法。省、市体工队队员经我院招办批准,可由单位委托专人来我院进行集体确认。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规定,考生的报考费收费为:体育术科考试费200元/每生;文化考试费160元/每生。以上收费不含体检费。

报名确认后,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发出《准考通知书》。

2.体育专项与文化考试须知

(1)体育专项考试所设项目

运动训练专业所设项目: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垒球、棒球、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举重、柔道、跆拳道、拳击、摔跤、高尔夫球等(其余未列入项目只限于体工队一级以上运动员报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所设项目:武术套路、散打。

(2)文化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每门科目试卷卷面满分为150分。

(3)考试时间安排

2013年5月6日考生报到,5月7日体检,5月8-9日术科考试,5月10日为机动日,5月11-12日文化科考试。

(4)考试地点

体育专项考试在广州体育学院;文化考试在华南师范大学。

(5)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体检安排在广州体育学院进行。

3.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

(1)免试条件及要求

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全国体育比赛前3名、亚洲体育比赛前6名、世界体育比赛前8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2)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交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文件(体人字〔2002〕411号)及国家体育总局(体科字〔2007〕271号)有关规定,具备免试资格的考生也必须办理以上有效报名手续。

接收报名材料时间:请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免试材料直接送到我院招生办公室(行政综合楼402室),不接收邮寄材料。

报名材料:

A、审批表:通过我办网站下载《2013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按表中要求签字盖章(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B、学历证明:高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同等学力证明;

C、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D、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获奖:获奖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F、高考报名号: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参加高考报名时,获得的高考报名号。

注: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均用A4规格复印纸。

4.录取须知

(1)录取原则

拟录取名单将报至考生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及国家体育总局备案,我院按备案批复后的录取名册名单寄发,并请各省、市(区)、地、县招生办按各省规定方法将考生个人档案转至我院招生办。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根据我院专业或专项的设置需求,先录取具备免试资格考生;再录取线上健将级(或武英级)及一级运动员考生以及获得全国比赛前六名或省级比赛前三名的二级运动员考生;最后录取线上其他二级运动员考生。

同等级考生在文化考试总分(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体综合分(文体综合分=体育专项考试总分70%+文化考试总分30%)分专项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体综合分相同者,以其体育专项成绩较好者优先录取。

(2)“单招”与“普招”不可兼录

参加我院“单招”考试的考生,仍可兼报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普通高考),可报考我院其它专业或其它院校。按有关录取规定,若被我院“单招”提前录取,则考生自动放弃“普招”录取资格。

(3)杜绝资质作假

我院招生、纪检部门在考生报名、考试、录取、入学的各环节,对考生与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我院将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入学后开除学籍,并将作假单位及个人通报考生所在省有关管理部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内。

(三)其他政策与规定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招生办法

从1998年开始,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我院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招生。报考条件及要求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省学生》专业简介并访问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考生须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有关文化考试,并参加我院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时间与我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时间相同。

体育专项考试地点:广州体育学院内。

(1)招生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及运动人体科学专业。

(2)学制:本科。

(3)修学年限:四年。

(4)招收人数:20名。

(5)学费:按内地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2.体检要求

我院体检标准按广东省《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0〕5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凡身体条件不符合报考体育类专业要求以及心脏及脑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8;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到特殊教育、体育教育、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运动人体科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因就业用人单位的要求,以及专业教学与训练的考虑,肝